>> 关于签证
1.学习期限与签证有何关系?
答:学习期限不超过180 天的留学生,可办理“ F ”签证;学习期限在 180 天以上的留学生须办理“ X ”签证和“外国人居留许可”。
2.办理短期学习签证(F签证)需要哪些材料?
答:办理短期学习签证(F签证)需要以下材料:
·学生本人的护照及有效签证(原件)
·《留学生来华学习签证申请表》( JW202 表)(原件)
·《录取通知书》(原件)
·《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
· 2 寸近期报名照片 1 张
·《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原件)
·留学生部办公室开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3.办理居留许可需要哪些材料?
答:办理居留许可需要以下材料:
·学生本人的护照及有效签证(原件)
·《留学生来华学习签证申请表》( JW202 表)(原件)
·《录取通知书》(原件)
·《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
·2 寸近期报名照片 1 张
·《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原件)
·《健康证明》(原件)
·留学生部办公室开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4.如何办理居留许可延期和住址更改?
答:留学生在居留许可规定的期限以后继续在中国学习,需办理居留许可延长;留学生如改变住宿地址后,需办理居留证住址更改。
·需要办理居留延长的留学生应提前 10 天,同时应带好护照,到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部办公室开具相关证明。
·需要办理居留地址更改的留学生需先取得《临时住宿登记表》,并将登记表原件和护照及居留许可的复印件交到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部办公室。
5.到何处办理居留许可或签证手续?
答:留学生需前往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签证中心)办理有关手续。地址如下:
·上海市吴凇路 333 号 电话: 021-63576666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 9 : 00 - 11 : 30 , 13 : 30 - 16 : 30
·上海市古北路 788 号 电话: 021-62193808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13 : 30 - 16 : 30
为方便留学生办理有关证件,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签证中心)警官于每个月最后一个星期四下午 12 : 30 - 3 : 00 在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服务中心现场办公,为留学生办理有关手续。 6.学院可以代为递送或领取居留证或签证相关资料吗?
答:学院留学生服务中心可为留学生代为递送或领取居留证或签证相关资料,但需收取费用,收费标准是: RMB100 元 / 人; 2 人以上, RMB60 元 / 人; 5 人以上, RMB50 元 / 人。 |